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公平,當事人可在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申請應載明請求、理由和證據,且同一事故只能復核一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在二日內將申請及相關材料移交上級公安機關。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公平,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拓展延伸
公平解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爭議
在解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爭議時,確保公平是至關重要的。首先,應該依據交通法規和相關證據來判斷責任劃分。如果有爭議,可以通過調查事故現場、收集證人證言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獲取更多證據。其次,可以考慮委托獨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調解或仲裁,以確保公正性和客觀性。在處理爭議時,應充分尊重各方的權益和意見,并采取合理的解決方案,如協商、調解或訴訟等。最重要的是,法律程序和法律權益應得到充分保護,確保公平和正義的實現。通過以上措施,可以更好地解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爭議,維護社會公平和法治秩序。
結語
公平是解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爭議的關鍵。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護。復核申請應明確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同時應盡早提交以確保受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及時移送上級機關進行復核。此外,應采取多種方式獲取更多證據,如調查事故現場、收集證人證言等。委托獨立第三方機構進行調解或仲裁也是確保公正和客觀的手段。公平和正義的實現需要法律程序和法律權益的保護,以維護社會公平和法治秩序。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