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處理交通事故不公可以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申請復核。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根據其違法事實、情節、后果和責任程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人員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造成后果嚴重的,還應追究交管部門領導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警處理事故不公怎么投訴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2、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處理不公怎么辦
交通事故處理不公在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三天內申請復核。
根據《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于行政處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確屬不妥,則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的依據。
交警處理事故不公如何投訴?
交警處理事故不公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申請復核。
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書面申請復核。法律規定,交警部門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后須在2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給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疑義,或者認為交通事故交警處理不公的,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的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交通事故處理不公如何投訴事故科?
交通事故處理不公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或是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
如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公怎么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遇到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公的,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交通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該內容由 潘海玲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