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第七十七條 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 退休 、患病、 工傷 、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務員因公致殘的,享受國家規定的 傷殘 待遇。公務員因公犧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 第七十八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 工資 、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 退休金 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 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 養老金 、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 撫恤金 、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 退休 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 退休金 、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于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 醫療費用 。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于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未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