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中規定了租賃期限,同時沒有對提前退租問題作出特別規定的話,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種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承租人提前退租,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長,法律上沒有規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和合同的約定來定,通常是一個月。2、承租人提前退租,首先一定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與出租人達成解除租賃合同的協議,然后和出租人約定時間檢查出租房屋。如果承租人對房屋有所損壞,應當進行賠償。如果租房的時候進行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那么退房的時候也要到同一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3、自通知到達之時起,租賃合同解除。出租人如果有異議,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訂立合同時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還應到同一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4、對于出租人能否扣留保證金和預付的房租問題,保證金就是為了保證承租人履行合同,所以,承租人違反合同提前退租,出租人有權按照約定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但是出租人無權扣留承租人預付的房租。解除租賃合同后,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即終止,出租人應退回承租人交付的租金,但可以從中扣除居住期間的租金。同時,雙方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如果出租人根本違反了合同,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追究出租人的責任。但承租人必須通知出租人并辦理相關的手續,解除合同才有效。
一、什么叫做承租權轉讓
承租權轉讓就是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繼續履行該房屋租賃合同,這個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權的受讓人。
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然后和受讓人簽訂房屋承租權轉讓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讓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變更承租人,由受讓人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原租賃合同進行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那么還要到同一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