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大病救助的條件: 1.農村五保對象; 2.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4.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 5.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 6.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7.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也就是說滿足以上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大病救助。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