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的程序包括起訴階段、答辯階段、庭審階段和生效階段。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法律分析
訴訟離婚的程序包括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
1.起訴階段:夫妻雙方提交起訴書以及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
2.答辯階段:被告提交答辯狀,法院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給原告;
3.庭審階段:法庭審理過程,包括法庭調查和雙方質證,以查清事實真相并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生效階段:法院宣告判決并送達法律文書,當事人簽收后即生效。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拓展延伸
2021年民法典如何規(guī)定離婚?
2021年民法典離婚規(guī)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離婚登記實行全國內地聯網辦理,申請人可以在線提交離婚登記申請,經辦窗口進行現場復核,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其次,離婚申請人需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得代理。第三,離婚登記冷靜期為三十日,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最后,離婚后,未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協商財產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處理。同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語
訴訟離婚的程序包括起訴、答辯、庭審和生效階段。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