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故參與各方均為機動車輛,事故的財產損失和人傷費用在交強險的分項責任限額內賠償(你賠對方的損失,你的損失由對方賠償)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擔50%。如果一方是機動車,另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者是行人,則機動車一方,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賠償對方的財產損失和人傷費用,對方的不足費用與機動車方的損失之和,由方雙各承擔50%。
一、相關內容拓展
1、如果事故參與各方均為機動車輛,事故的財產損失和人傷費用在交強險的分項責任限額內賠償(你賠對方的損失,你的損失由對方賠償)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擔50%。
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另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者是行人,則機動車一方,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先賠償對方的財產損失和人傷費用,對方的不足費用與機動車方的損失之和,由方雙各承擔50%。需要說明的是: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如下:財產損失責任限額2000元,醫療費用責任限額10000元,死亡殘疾賠償責任限額110000元。
3、發生交通事故后,正常程序是事故當事人先行賠償,如果有保險,則拿事故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果沒有保險,當然只能當事人自己承擔了。
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保險公司向受害人進行了賠償,則受害人在獲得足額賠償后當然無權再向另一方當事人索賠,但如果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足,受害人當然可以向另一方當事人索賠。
4、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報警,同時把傷者送至醫院治療,并讓交警來處理,讓處理此事故的交警根據形成此事故的事實,作出責任認定書,明確雙方的責任分擔,一般情況下侵權者負有先墊醫療費的責任;同時受傷者,要注意保存好醫療票據等,以便雙方在責任分擔后進行理算。同時認定書確定責任分擔與賠償后,可請求交警對此事故進行調解,要是調解不成可向有關法院起訴,但要是對此認定書不服,可向上一級要求復核。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傷殘了,應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的慰撫金等。具體賠償數額要根據傷者治療后來計算,因計算此賠償數額較大,建議請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更好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