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年限的規定有三種: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明確的起止時間,可以續訂或延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工作完成為合同期限。根據具體情況和雙方協商,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當事人確定。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簽訂年限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所以,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最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如果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無需確定終止時間。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期限限制的法律規定及適用范圍
勞動合同期限限制的法律規定及適用范圍是指根據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對勞動合同中的工作期限進行限制和規定的范圍。根據中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兩種形式。固定期限合同通常指勞動關系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存在,而無固定期限合同則是指勞動關系沒有時間限制。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固定期限合同的最長期限為10年,而無固定期限合同則是指勞動關系長期存在,直到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然而,勞動合同期限限制的適用范圍并非適用于所有勞動關系,某些特殊情況下,如臨時工、實習生等,可能會有不同的規定。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合同期限,并遵守相應的規定。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雙方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起始和終止時間的合同,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另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的。根據雙方協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可以是幾個月到幾年不等,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無需確定終止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