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民警進入民宅的規定搜查時,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否則,被搜查人有權拒絕搜查;有搜查只能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偵查人員進行;公安機關的搜查證,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
一、警察可以隨便查房嗎
警察在正常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查房是可以的。可以查房但是不能隨便查房。如果超出了正常的職務范圍,可以向公安機關的督查部門反映情況。如果是查房,那么出示警察證表明是警察就可以,但是搜查要有搜查證。遇到警察查房首先核實警察身份,核對身份后出示身份證等證件配合警察檢查就好了。
二、煙草局有權到家里搜查嗎
煙草專賣局沒有權搜查民宅。但有檢查權。不服處罰可以申請復議或向法院起訴。煙草局有行政執法的公務權利,搜查時必須出示搜查證等證件,否則就是違法的。搜查的范圍應該是經營場所和貨物倉庫。煙草證辦理條件有一條是規定必須是住宅與經營場所相獨立。如果不相獨立,執法人員有權連同搜查。
三、警察上門搜查流程
1、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執行搜查的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2、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3、搜查時,不得無故損壞被搜查人的財物。對搜查中發現的與案件無關的個人私生活情況,不得泄露。4、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者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檢查證)。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公民住所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