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中買方應注意房屋手續、產權、租賃情況等問題。買方違約時,賣方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補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應相當于損失,但不得超過預見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登記由所在地登記機構辦理,申請需提供權屬證明和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買賣買方應注意哪些問題
1、二手房買賣買方應注意的問題: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6)房屋是否合法;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二、二手房買賣中買方違約該如何處理
1.二手房買賣中買方違約,賣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買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結語
購房是一項重要的決策,買方在二手房買賣中需注意多個問題,如房屋手續、產權、租賃情況、土地和市政規劃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應在當地登記機構辦理。若買方違約,賣方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買方承擔繼續履行、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責任。違約一方應承擔相當于違約損失的賠償額,但不得超過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失。購房需謹慎,明確合同約定,以保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