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體檢標準根據相關法律如下:一,身高方面有嚴格的要求。二,學歷方面必須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學歷。三,一些影響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風,血管瘤,骨折等疾病。必須要痊愈且不再復發后才可以當兵。四,內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臟器手術史的人員不予通過。五,一些有傳染性疾病且沒有痊愈的人員也不予通過。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二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