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合同只蓋章不簽字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護,只要合同清楚明白,不存在法律規定的無效情況也沒有違法事項,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就不會有什么不利的法律后果,因為法律并未強制規定一定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