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能單立戶口,需滿足條件并辦理分立戶手續。條件包括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戶口簿和身份證等。家庭戶可因婚姻、分家等變化辦理分戶手續,但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一般不得分戶。家庭戶立戶需滿足當地落戶條件,并擁有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單立戶口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在實際生活中會有處理難度,需咨詢有關部門以維護權益。
法律分析
離婚后能單立戶口嗎
滿足條件,可以分戶。申請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權證、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政務中心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辦理分立戶手續。
家庭戶分戶:戶內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辦理分戶的:
1、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分戶手續的;
2、已辦理私房析產、贈與以及繼承手續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或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當事人為城市規劃區內農業戶口的,是否需設定離婚年限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農業戶口無房產證,不能進行房產分割,但戶內成年人結婚后,村委會證明確已與原戶主分家生活的。
5、戶內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一般不得分戶。
家庭戶立戶、分戶
1、家庭戶立戶:符合當地落戶條件,并依法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房管部門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權,以家庭關系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單身居住在該套住房,需在該房屋所在地址立戶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違法違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戶。家庭戶戶主一般由戶內擁有本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擔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3、符合當地落戶條件或已在當地落集體戶的公民(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需落為家庭戶但又不符合家庭戶單獨立戶條件的,經同一設區市市轄區、縣級市市區、建制鎮(鄉、街道)范圍內的同一戶口性質親友家庭戶戶主同意,可將戶口掛靠在該家庭戶上。
單立戶口的情況在法律上的是允許的,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上會有一定的處理難度,因此有關的當事人需要做好一定的準備,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失去積極的意義,進而導致自己的權益維護出現問題,因此自己需要咨詢國家的有關部門進而更好的處置。
結語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單立戶口在法律上是允許的。然而,在實際生活中,處理此類情況可能會有一定的困難。因此,有關當事人需要做好充分準備,以確保自身權益的有效維護。建議咨詢相關國家部門,以便更好地處理此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