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不還且該物品價值達到一萬元的,則涉嫌構成侵占罪,是違法行為。成立侵占罪,需要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拾物不還是盜竊罪嗎
1、“拾物不還”可能構成盜竊罪:對于在特定的地點拾得他人遺失物,在明知拾得物的所有人是誰且在發現的情況下拒絕交出的情況下的,則涉嫌盜竊罪。2、“拾物不還”可能構成侵占罪:如果拾得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遺失物的目的,應當以侵占罪處罰。
二、撿到的東西不還給失主是犯法的嗎
撿到東西后不還給失主的,算是犯法。如果行為人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會構成侵占罪,一般會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撿東西不還的犯法嗎
撿到東西拒不返還的,是違法行為。對于撿拾物等不當得利,如數額達到刑事追究標準的,拒不返還的,則可以按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