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不還屬于違法行為。撿到的遺失物應當返還失主,如果拒不歸還,失主有權向法院起訴并要求返還原物;從刑法的角度看,撿到東西不可能構成侵占罪,非法侵占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法院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撿到手機不歸還可能犯法,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構成侵占罪。
1、撿拾他人遺忘物,拒絕歸還的,屬于侵占行為,一般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2、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3、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返還不當得利的方法有二:
①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
②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
三、在路上撿錢不還違法嗎
1.撿錢不還最起碼違反民事法律規定,不管多少,那是不當得利,應該返還。如果拒不歸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條
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