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戶口一般都是在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如下: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 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并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