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東西不歸還是違法的,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構成侵占罪。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處理。
一、關于拾得人的義務和權利
1、拾得人的義務:
(1)通知義務。即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遺失物。
(2)保管義務。即拾得人在將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
(3)送交義務。即拾得人若不愿履行通知義務,則應當將遺失物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4)返還遺失物義務。即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對權利人負有返還義務。
2、拾得人的權利。
(1)費用償還請求權。即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拾得人有權請求權利人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2)意定報酬請求權。即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拾得人有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報酬給付義務。
(3)拾得人的遺失物留置權。即權利人支付必要費用和意定報酬的義務與拾得人返還遺失物的義務應當同時履行,若權利人不支付必要費用和報酬,拾得人有權留置遺失物。
二、遺失物發(fā)布公告多久沒人領取歸國家
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fā)布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拾得遺失物應該怎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fā)布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