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售需要注意的問題:
(1)房子的真實情況。
(2)戶口何時遷出。
(3)房子售價以及出售的急迫度合理定價。
(4)交易完成后的騰房時間。
(5)房屋交易產生的稅費誰來承擔的問題。
一、買二手房怎樣防止被騙
購買二手房防止被騙的方法如下:
1、查詢房屋權屬;
買房人要對房子的權屬狀況有所了解。首要,查看房產證上的產權人與其身份證是否共同。如果房子歸于共有產權,則還要查看一切房子共有產權人贊同出售房子的書面證明。共有人如不能參與,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代理人代為簽合同。
2、了解房屋使用狀況;
一定要保證房子的產權證是實在的。依據房產證,買房人能夠了解到房子建筑面積巨細,房子用處是工作仍是寓居等內容。別的,買房人可到房子所在地的房地產生意部分查到房子有無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方式約束權力,是否已設定典當。
3、各項費用要注意結清;
4、檢查室內各項設施的質量;
5、水、電、煤氣、的清點及過戶;
6、維修基金余額的結算與更名;
7、注意戶口遷移問題;
8、結清二手房尾款。
二、回遷房怎樣出售
回遷房買賣在法律上是允許的。第一種情況:業主已經取得該商品小區的《房產證》。這些回遷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買賣或租賃交易的,因為在二手交易的過程中,《房產證》是房管局認可,并受其監督的。所以,有《房產證》的回遷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過戶轉名的。第二種情況: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回遷房就是發展商征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發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個樓盤基本都有回遷房,一般回遷房的售價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價。這些房子的業主手中只有發展商的回遷協議的,在做二手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戶和改名的。因為該回遷協議只是業主與發展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議,此協議并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雙方進行交易時,只能是在公證處做公證交易,待《房產證》出來后才能做真正的過戶交易。
三、老人去世了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對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子一般都是留給兒女等直系親屬的,目前房屋過戶主要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各有利弊及操作流程,所需要繳納的費用也各不相同。房產繼承:費用較少風險較高繼承意味著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格而獲得房產。另外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但是由于繼承需要遺產人去世之后才能辦理產權過戶,并且存在遺囑繼承和法律繼承兩種情況,相對過戶手續辦理較為復雜。贈與過戶:出售成本較高與遺產繼承相比,贈與往往需要多繳納3%的契稅以及贈與雙方需各自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說,加起來是3.1%的稅。另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也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等情況,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而其他情況仍然會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比例各地均有具體規定)另外,在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仍會再次收取各類稅費。如此加和計算,成本較高。買賣過戶:交易費用相對較高,風險最低父母把房子“賣”給孩子,乍一聽似乎“不合情理”,當選擇買賣過戶的方式其實更為保險。雖然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稅費。在2016新政上路后,在契稅部分所需交的費用遠低于贈與,并且對于再次出售的影響較小,因此買賣過戶成為人們的重要選擇。根據2016年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過戶所需稅費如下:在個人所得稅的部分,本次政策并無調整。仍舊依照原有的形式。一、按銷售收入減去成本價的差額20%征收。二、無原值憑證的房屋應繳個稅=住房轉讓收入×1%。對于滿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宅情況的免征收。相信很多朋友對于各類稅費該由哪一方支付也心存疑慮。但對于不同的城市,交易習慣和行為均有所不同,可向當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進行咨詢。其實2016年2月調減契稅營業稅的目的是為了去庫存,但是選擇贈與還是買賣,還是憑借雙方自愿。因此如果父母或長輩要將房子留給下一代,可以根據具體家庭情況進行利弊分析,選擇最適合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