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購房者要注意下面幾點:
1、房屋真實的所有權人,出賣的房屋有權利瑕疵;
2、房屋可能是一房數賣的情況;
3、房屋已經被抵押擔保等;
4、所購買的房屋有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隱瞞事項,如兇宅等。
一、二手房不能買賣與交易時的風險有哪些
不能買賣的二手房與其交易應防范風險:
1、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管局直接管理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3、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
4、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5、抵押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6、以標準價購買,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格,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7、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讓的房屋;
8、房屋已出租給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9、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10、確認業主:核實真實身份;
11、確定房屋是否有歷史遺留問題;
12、明確付款方式;
13、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時間。
二、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區別是什么
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土地證是證明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房產證是證明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
2、使用權不同。房產證指通過交易,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權,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處分權利的證件。土地證又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3、交易不同:土地證只是證明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擁有房屋使用權。
一、土地使用證主要內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準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注;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二、房產證的證書特點包括: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三、房產抵押可以賣嗎?
被抵押了的房子,雖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買賣。如果賣房人要出售已經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兩種方式處理:首先,賣房人應當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權人同意賣房人出售已經抵押的房屋,那么該抵押房屋是可以買賣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二百三十五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