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注冊公司的條件及公司注冊流程。
個人注冊公司需滿足自然人投資人、合法企業名稱、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從業人員等條件。公司注冊流程包括核名、刻章、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證、地稅證、開設公司基本賬戶以及公司備案和報稅事宜。
字數:99字
法律分析
一、個人注冊公司的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必須是一個人,而且只能是一個自然人。此處所稱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國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獨資企業不適用獨資企業法,而適用外資企業法。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如前所述,獨資企業享有名稱權和商號權。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與其責任形式及所從事的營業相符合。企業的名稱應遵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字樣。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一定的資本是任何企業得以存在的物質基礎,獨資企業也不例外。但由于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而并不是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對與之進行交易的第三人并無所虞,故獨資企業法不要求個人獨資企業有最低注冊資本金,僅要求投資人有自己申報的出資即可。這一規定便于獨資企業的設立,有利于獨資企業的發展。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這是個人獨資企業存續與經營的基本物質條件,必備不可。至于經營場所與經營條件的規模與數量等原則根據各企業不同情況來確定。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即要有與其生產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從業人員。關于從業人員的人數,法律并沒有作出具體規定,由企業視情況而定。
二、公司注冊流程
1、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廠刻章一套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并存入投資款。
3、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4、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5、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6、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7、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8、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結語
個人注冊公司的條件包括:投資人必須是一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需要有合法的企業名稱,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投資人需要申報出資;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從業人員。公司注冊流程包括:準備多個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刻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到銀行開立驗資戶并存入投資款;辦理營業執照、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證、地稅證;開設公司基本賬戶;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以上是個人注冊公司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四節 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五條 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四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條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
人民法院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在征詢有關社會中介機構的意見后,指定該機構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并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二)曾被吊銷相關專業執業證書;
(三)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四)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個人擔任管理人的,應當參加執業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