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了關于女職工退休年齡的新規定。女性職工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能退休,包括年滿五十五周歲,且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年滿四十五周歲,且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一定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具體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
法律分析
一、關于女職工退休年齡的新規定
滿足以下條件的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干部可以退休:
1. 女性年滿五十五周歲,且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
2. 女性年滿四十五周歲,且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 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都可以退休。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或是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亦或是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并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還有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結語
根據新規定,女職工可以按照條件退休。同時,勞動法也明確規定了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和保護措施。因此,女職工應該注意自身條件,并積極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章 失 業 保 險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業 保 險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業 保 險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