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以下獎勵。
1、獎金、獎品等物質獎勵。
2、嘉獎、表彰等榮譽稱號。
3、獲得社會媒體贊揚。
有重大貢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六條: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第七條:國家對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的組織和個人給予保護,對有重大貢獻的給予獎勵。
擴展資料:
公民反間諜的權利和義務
《反間諜法》第二十條轎明彎:公民和組織應當為反間諜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協助。
因協助反間諜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閉悶臨危險的,可以向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國家安全槐巖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向公安機關等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報告的,相關國家機關、組織應當立即移送國家安全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了解有關間諜行為的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有關組織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