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收取標準為:
(1)大型客車,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車,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車,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車,60元至480元;
(2)凈噸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噸的,每噸3元;凈噸位201噸至2000噸的,每噸4元;凈噸位2001噸至10000噸的,每噸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車船的適用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執行。
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目范圍和稅額幅度內,劃分子稅目,并明確車輛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和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內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