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漳州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50萬。1)購買首套住房且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2)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雙職工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3)購買商品房可貸額=總房價-首付款(首套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總房價20%;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申請人及共有權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購買二手房可貸額=契稅計稅價格的6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為計稅價的50%)-申請人及共有權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貸額=總價款70%(第二套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為總價款的50%)-申請人及共有權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4)還貸占比不得超過50%{還貸占比=月還款額/家庭月收入(收入以具結書為依據)100%}。
法律依據:《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政策的通知》
一 職工家庭購、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或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和房屋套數限制。
二 職工家庭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長泰區、南靖縣、平和縣、華安縣、漳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高新區不低于30%)。職工家庭已使用并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長泰區、南靖縣、平和縣、華安縣、漳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高新區不低于30%)。以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調整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三 加強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防控。當資金使用率達到90%(含)以上時,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精神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