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辭快工不可扣工資,但需提前通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亦可。未提前通知需賠償用人單位實際經濟損失,但不可扣工資。
法律分析
工廠辭快工不可以扣工資。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未提前提出的,應當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扣勞動者工資。
拓展延伸
工廠工人辭職后工資扣除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廠工人辭職后的工資扣除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首先,工廠應當在與工人解除勞動合同時,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支付工人相應的工資。其次,如果工人在辭職前有未休的年休假,工廠應當將未休年休假的工資一并支付給工人。此外,如果工人辭職時存在違約行為,如未履行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工廠有權扣除相應的工資。總之,工廠工人辭職后的工資扣除必須遵守勞動法的規定,確保工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工廠應當與工人協商一致,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結語
工廠工人辭職后的工資扣除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確保工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工廠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支付工人相應的工資,并將未休年休假的工資一并支付給工人。如果工人存在違約行為,工廠有權扣除相應的工資。在處理工資扣除問題時,工廠應與工人協商一致,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