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賃合同中,對于出租房的家電維修責任,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則應按照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承租人有權合理使用租賃物并承擔維修責任。如果在租賃期間,由于承租人的使用不當導致家電損壞,則應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但如果家電本身存在缺陷,則應由出租人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
在租賃合同中,對于出租房的家電維修責任,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則應按照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承租人有權合理使用租賃物并承擔維修責任。如果在租賃期間,由于承租人的使用不當導致家電損壞,則應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但如果家電本身存在缺陷,則應由出租人負責維修。
一、急!租房電器壞了由誰維修?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二、租房家電老化維修費誰負責?
租房家電老化維修費用,應該由出租人來負責。對于房屋維修費用的承擔,如果租賃雙方當事人有特別約定的,則按照約定辦理。但是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中對房屋的維修問題沒有作出約定,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因此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正當使用,造成家電損壞,應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責任,承擔維修費用。
拓展延伸
租房家電自然損壞誰的責任
租房家電自然損壞是出租人的責任。在租賃物出現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出租人須對該租賃物進行修理和維護,以保證承租人能夠正常使用該租賃物,包括對租賃物的正常保養。家電損壞由承租人過錯造成的或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和維修的,家電的維修責任由承租人負擔。
結語
根據租賃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對于家電維修責任,如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則應按照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承租人有權合理使用租賃物并承擔維修責任。如果在租賃期間,由于承租人的使用不當導致家電損壞,則應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但如果家電本身存在缺陷,則應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此,在租賃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家電維修責任,以避免租賃雙方產生糾紛。同時,承租人也有權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租賃物,如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則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