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經營運行的成本
債務重組方式有即期清償、延期清償、將債務轉為資本不需要清償或者可以是以上幾點的任意組合,可以選擇延期的方式,降低付款風險,盡可能的增加企業的現金流,增強獲利能力,降低經營風險,為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戰略重組的需要
財務目標決定了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方向,企業財務目標的發展經歷了不同的階段,不同財務目標對企業債務的影響是不同的。
企業財務目標的錯誤定位是企業過度負債的重要原因,也是內因。我國國有企業長期以來實行產值最大化和利潤總額最大化的財務目標,經營目標定位存在缺陷,是國有企業過度負債形成且愈演愈烈的重要原因,也是財務活動在特殊時期扭曲的原因。
(三)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選擇
我國現階段的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特點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公有制經濟主要是指國有經濟。國有經濟不在量多,而在其經濟控制力。而國有企業陷入財務困難,需要進行債務重組來保住國有經濟的控制權,調整國有經濟的經濟結構,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一、債務重組的原則是什么
債務重組的原則。一般應遵循的程序是核銷已經損失或無法收回的資產及損益賬戶上的借方余額,對資產進行重估價,以確定其對于企業的當前價值。確定企業在不繼續融資的情況下是否能夠繼續交易,或者如果需要進行繼續融資,確定所需的金額、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資的人士。企業按照需要注銷債務的規模以及所需融資的金額,確定合理的方式,在為公司提供資金的各方間分散注銷的影響。
二、什么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是指在不改變交易對手方的情況下,經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償債務的時間、金額或方式等重新達成協議的交易。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