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因房價上漲不交房的行為是屬于合同違約,如果不交房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業主可以選擇等待,并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一、簽訂購房合同要注意哪些
簽訂購房合同要注意:
1、明確相關費用由誰支付,可能會有一些不合理的費用,比如社區的一些內部支持費用;
2、明確房價計價方式,避免實際付款時房價上漲,開發商要求變更房價;
3、明確退房條件和責任,明確什么情況可以退房,開發商承擔什么責任,明確退款日期,包括銀行利息、罰款等;
4、明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賠償,是否可以退房,交房日期必須明確到年月日,逾期如何支付違約金,同時約定在一定期限內不交房的,購房人有權要求退房;
5、確認物業管理事宜,確定前期小區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范圍和物業收費標準;
6、明確房產證的辦理期限,部分開發商會因各種原因拖延辦理時間,購房者應明確規定購房合同中房產證的辦理時間,并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
二、如何避免逾期交房風險
首先,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充分研究開發商提供的合同內容,注意其逾期交房的免責條款,并要求開發商作出說明。
其次,在合同中一定要約定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數額,因為如果對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沒有作出明確約定,就應當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買受人所購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來確定。而這一租金數額是很低的,得到的賠償是極其有限的。
再次,買房人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即從逾期交房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超過兩年,其請求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確定了逾期交房的時間后,購房者就想退房。一般情況下,因為開發商逾期交房的原因申請退房,是行不通的。就目前而言,開發商逾期不交房,業主可責令開發商賠付違約金。如業主執意退房,進行司法仲裁是唯一途徑。總之,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預防逾期交房風險,一定要對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情況,違約責任的承擔等進行明確的、具體的約定。
三、開發商不交房找哪個部門
開發商延期交房應該找房產局投訴或者消協等部門解決,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延期交房是違約行為,但承擔違約責任應當依據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來承擔違約責任。購房者應依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對于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購房者應根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