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外地車輛如果在京超過七天,也不可以通過停在北京的停車場進行滯留,滯留時間會從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中扣除;
2、每年限辦十二次進京證是指自然年,即一月至十二月等。北京關于限制外地車輛進入的規定應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北京的交通狀況。
去北京需要進京許可證。外國車輛進入北京市六環內(不包括六環主路),需要處理的進入證明書,有效期為7天,特殊時期為3天(奧運會、國慶節期間)。否則以扣除3分和罰款100元的懲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