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農村戶口醫療保險的辦理程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1、在校學生參保: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可選擇按年申報繳費;也可自愿選擇按照參保或續保當年的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在校學習期間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新參保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參保,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困難家庭學生還須提供《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沈陽市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
2、新生兒參保: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城鎮居民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及準新生兒,在我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戶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母親懷孕28周后持《孕婦保健手冊》、母親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或社區為準新生兒辦理參保手續。出生三個月內的新生兒持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
3、其他城鎮居民:其他城鎮居民可在每年18月份期間到所在社區或區、縣市民政部門按月辦理當年參保業務;每年911月份辦理當年及下一年度參保業務,如辦理當年參保業務須同時辦理下一年度參保業務。
二、相關知識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并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職能:風險轉移和補償轉移。即把個體身上的由疾病風險所致的經濟損失分攤給所有受同樣風險威脅的成員,用集中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來補償由疾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保險原理在保險學中,有一個關于“健康保險是否適用補償原則”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補償原則是指“被保險人獲得的補償不能高于其實際損失”。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則不適用,其保險金的給付與實際損失無關。其設計原理實際是考慮被保險人在住院期間,因病假導致的工資損失,因此合同約定按住院天數給付補貼費用,它不考慮實際住院發生的費用,和實際經濟損失無關,屬于“定值保險”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