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買賣買方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要看二手房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和可靠,審查該房的“兩證”相關文件,沒有兩證的房屋,不得買賣。
(二)要看房屋是否為共有財產,如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據規定,二手房屬于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共有的,應當審查(提交)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同意。
(三)二手房交易前,買方應當查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有沒有國家和南昌市行政機關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查封。
(四)應當審查二手房有無抵押等情況。若有抵押應當取得出賣人已經通知抵權人的書面證據,或者取得抵權人等他項權利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證明。
(五)要看所購二手房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因為按照房改的有關規定,城市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在購房后5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產權單位也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果購買的是這樣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現問題。
(六)要看所購二手房的建筑面積是否準確無誤,因為有時會出現所售房屋實際面積與產權證上注明的面積不符的現象,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產權證注明的為準。
(七)應考察房屋的質量、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采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二、房屋買賣買方違約如何賠償
(一)房屋買賣合同中買方違約,賣方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首先是以雙方協商為準,如果違約金的數額過高,高于房屋標的價錢的30%,那么買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違約金過低,賣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應違約金金額。
(二)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二手房交易買方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二手房交易的稅費是根據合同約定承擔的,但一般情況都是最終由買方承擔,主要有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中介費等等。
(一)契稅繳稅標準:首套90平及以下,網簽價×1%,首套90平以上,網簽價×1.5%,二套房網簽價×3%契稅由買方承擔,過戶當天交給房管局
(二)增值稅及附加房子未滿2年,增值稅及附加的征稅標準:網簽價÷(1+5%)×5.65%;房子已經滿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征稅標準:差價÷(1+5%)×5.65%,差額=合同價—原購買價—交易中的稅金—合理費用按規定,增值稅及附加以及接下來要說的個稅應該是由賣家承擔的,市場成交慣例卻是買家承擔所有稅費,不過交易時可以協商,在合同中寫清楚就行
(三)個人所得稅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和交易房屋的年限以及業主家庭名下擁有的住宅套數又關系分為兩種情況:
1、交易房屋滿五年唯一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房產證下發或契稅票滿5年且是業主(家庭為單位)唯一住房的,免征個稅
2、交易房屋不滿五年唯一征收個人所得稅:差額×20%(若無房屋原值憑證按網簽價1%征稅)注:一般情況下,差額=網簽價-原購買價-合理費用【合理費用指原購房契稅、此次交易的營業稅、裝修費用(本次網簽價10%)、房貸利息等】(四)中介費如果房屋交易由中介撮合促成,買方還需要根據中介合同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中介費用(5)其他其他就是房管局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