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立案對孩子有的影響是有利于保護孩子的合法的利益,畢竟在這種狀況之下就會給孩子留下一個家庭暴力是不好的行為的印象。
第一、是加劇了不良行為的產生。
當問及未成年犯“家里人怎么樣”,選擇“經常打罵”的有16.1%。相關分析表明,被家里人“經常打罵”的孩子,有不良行為的比例高于沒有選擇被“經常打罵”的孩子。事實上,打罵孩子不僅沒有制止反而加劇了孩子的不良行為。
第二、是加劇了親子沖突。
父母打罵孩子的直接后果,不僅使未成年的孩子承受皮肉之痛,更嚴重的問題是心靈受到傷害,對父母產生排斥心理,并成為“離家出走”的直接原因。調查表明,未成年犯離家出走,有一半以上與父母打罵和責備有關。
第三、是經常在父母的打罵中生活的孩子,極易產生不良的性格特征。
調查中,當問及未成年犯“認為自己性格有何特點”與“家里人對怎樣”,兩組數據的相關分析表明,在家里被“經常打罵”的孩子不良性格特點最為明顯。性格暴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內在動因,而父母的打罵則是未成年人不良性格產生的重要根源。
第四、是父母的暴力行為成為孩子的攻擊性示范。
一、父母打罵孩子犯法嗎
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由于中國傳統“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觀念的影響,經常會有打罵孩子的情況發生。事實上,父母為孩子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否自覺、是否自愿,無論能否達到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觀上都對孩子的生存與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關系到未成年人的權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與維護。對照《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保護孩子權利的視角審視當今的家庭教育。
雖然父母打子女多半是為了教育子女,希望他們學好,改正不良行為。但若是打傷,嚴重的甚至是打死孩子,并不是他們的本意,但多數情況下是無意識下造成的后果。但是不管父母的本意如何,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或生命受到侵犯,必須予以懲罰。父母將孩子打成輕傷、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將孩子打成重傷的,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將孩子打死的,構成過失殺人罪,都要追究父母的刑事責任。父母應為孩子創造良好、和諧的家庭環境,并以正確的方式進行引導,一味的打罵孩子并不能真正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有時候甚至會有反作用,甚至會造成家庭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