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辦理房產過戶有兩種情況:婚姻存續期間和離婚后。辦理過戶需要雙方攜帶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
夫妻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有兩種情況: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給對方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
2、夫妻離婚后房產過戶
離婚后原來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
拓展延伸
房產過戶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房產過戶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幾點:首先,確保房產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齊全,并進行核實和備份。其次,核對房產的產權信息,確保無糾紛或法律糾紛。第三,辦理房產評估和估價,了解房產的市場價值。第四,與賣方協商并簽訂過戶合同,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第五,繳納過戶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確保過戶程序合法合規。第六,辦理過戶手續時,注意核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最后,完成過戶手續后,及時辦理房產權屬變更手續,確保權益得到保障。以上是房產過戶前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的簡要介紹。
結語
夫妻辦理房產過戶需注意兩種情況:婚姻存續期間需帶身份證、房權證等材料辦理;離婚后需帶身份證、房權證、離婚證等材料辦理。過戶前準備工作包括確保證件齊全、核對產權信息、評估房產價值、簽訂合同、繳納稅費等。過戶手續時需核對資料真實準確。過戶完成后及時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確保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