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因為打架而提起的民事訴訟主要是按照收費辦法當中規定的事關財產案件的受理費用來決定的,這一點具體要看自己在民事訴訟狀當中請求對方給自己賠償數額的標準來決定,具體的可以查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