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業務受理之日至發放補貼的時間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各區(市)根據實際,在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業務受理和資金撥付時,每月可根據實際情況分1—3個批次進行審核撥付。通常而言,在企業補貼申請提交后,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都是需要耐心等待的,因為相關工作人員需要認真的核查資料真實性,這是需要給予一定的時間的,所以請耐心等待。離開的時候就能拿到,一般用人單位要在離職后就馬上結清所有的工資和補貼。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所以要參照你所在地的規定標準確定賠償金的計算基數。離職后即可領取。
一、勞動者辭職多久能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償金,如果雙方協商解決的話,協商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那么很快就可以拿到;
二、如果協商不成,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那么快的話需要2、3個月,慢的話可能拖延2年以上。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勞動者需要按下列步奏進行: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一般60天內做出工傷認定;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