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了簽署合同卻不交納違約金可能產生的后果和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以及違約金賠償標準。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且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條件。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是不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但如果違約金超過該范圍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地予以增減。
法律分析
簽署了合同卻不交納違約金會產生以下后果:
1. 違反合同規定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違約事件發生后,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 違約方將承擔合同規定違約金的違約責任。
2、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并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合同是當事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有意識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為,它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當事人必須能夠認識和辨認自己的行為,判斷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即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產生、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為。意識表示真實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在大多數情況下,行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內心真實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時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與其真實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不能僅以行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為根據,而不考慮行為人的內心意思;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合同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時,合同不僅應當符合法律,而且在內容上也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二、違約金賠償標準是:
1、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是不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2、在該范圍的違約金是合理的違約金,而違約金超過該范圍的,當事人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地予以增減。
結語
違約不交納違約金會產生嚴重后果,包括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違約方承擔合同規定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違約金賠償標準是不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但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予以增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