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抓捕為什么不通知家屬?
跨省抓捕為什么不通知家屬?
法律分析。可能是無法通知或者通知不到位,家屬應當及時與辦案單位了解,一般在執行刑事拘留后,辦案機關會在24小時內會通知家屬,如果沒有通知,可以選擇報警,然后進一步確認事情真假,因為也許不是被警方帶走了,而是陷入傳銷,或者詐騙之類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導讀法律分析。可能是無法通知或者通知不到位,家屬應當及時與辦案單位了解,一般在執行刑事拘留后,辦案機關會在24小時內會通知家屬,如果沒有通知,可以選擇報警,然后進一步確認事情真假,因為也許不是被警方帶走了,而是陷入傳銷,或者詐騙之類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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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可能是無法通知或者通知不到位,家屬應當及時與辦案單位了解,一般在執行刑事拘留后,辦案機關會在24小時內會通知家屬,如果沒有通知,可以選擇報警,然后進一步確認事情真假,因為也許不是被警方帶走了,而是陷入傳銷,或者詐騙之類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跨省抓捕為什么不通知家屬?
法律分析。可能是無法通知或者通知不到位,家屬應當及時與辦案單位了解,一般在執行刑事拘留后,辦案機關會在24小時內會通知家屬,如果沒有通知,可以選擇報警,然后進一步確認事情真假,因為也許不是被警方帶走了,而是陷入傳銷,或者詐騙之類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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