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是。司法機關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關國家職權的司法組織。
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加強人民警察的隊伍建設,從嚴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質,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