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對破壞交通設施罪的裁判:
1、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的,法院一般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后果嚴重的,法院則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