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名字的變更主要分為直接添加、贈與、買賣三種。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屬于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房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關于房產證更名流程之贈予,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如果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后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準后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如果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征營業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衍生問題:
雙方離婚可一人去辦房產證嗎?
雙方離婚可不可以一人去辦房產證,關鍵看該房屋歸誰所有。如果該房屋在結婚前就屬于一方所有的,那么屬于一方財產,離婚后辦理房產證也只需要一個人就可以;如果該房屋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不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一般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辦理房產證肯定需要房屋共有人,即夫妻雙方一起辦理。雙方雖然已經離婚了,但是辦理房產證還是需要兩個人一起的,因為婚后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屬于夫妻財產,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是面臨的財產分割,所以說必須兩個人都要前往房管局進行辦理房產證,將婚后財產的證明包括離婚分割協議都要上交給房管局,因此雙方離婚辦理房產證也是需要雙方到場的。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的手續是非常的復雜的,尤其像這種離婚了去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是必須要雙方共同到場,兩個人共同監督,對財產的分配都是同意的,以免后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