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辦理需要材料如下: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和復印件;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證明,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6、房屋測繪報告,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屬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還需提交房屋面積界定報告等等;
7、房屋地址證明,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8、經適房、單位集資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還需提交發改委或軍區的立項計劃和省或市或軍區房改辦的批文,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9、屬合作修建建筑工程的,還需提交合作協議和產權分割清單,原件;
10、建設單位申請業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還需提交規劃部門確認業主公有房的證明或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的書面約定,規劃部門確認業主共有房屋的證明為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的書面約定為原件;
1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建賬證明,原件。
一、不動產登記有哪些范圍
1、住宅房產。住宅是人們居住的房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房產作為不動產登記國家可以了解人們的居住條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對國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導作用;
2、商業房產。就是不是用來居住的房產,包括工業廠房、門市、用來出租的房屋,這些房產國家會適當收稅的;
3、土地。我國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開發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等都應該登記的。包括山林、草原、沙灘、礦山、牧場等;
4、海域使用權。海域開發、養殖等使用權需要登記;
5、探礦權和采礦權。探礦權和采礦權以非實物形式成為不動產登記的對象。
二、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流程
1、初始登記。
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的資料報送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20日到60日不等),購房者可在入住三個月以后向開發商咨詢初始登記情況,或者是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自行查詢。
初始登記階段房管部門要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指的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
購房者在確定初始登記完成后,主動到房屋管理部門領取并填寫《房屋(地)權登記申請表》。填寫完成以后,讓開發商簽字和蓋章。
部分開發商的手中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購房者可以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并填寫。購房者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后直接向該部門去咨詢,省去了奔波之苦;
3、拿測繪圖(表)。
不動產權登記部門要確定產權證上的房屋信息,測繪表是標注面積非常的重要依據,購房者必須攜帶。購房者需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并領取測繪表。購房者也可以攜帶個人的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或者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在開發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
辦理不動產權證需要準備好相應的資料,能確定房屋是的,以及房屋的面積。準備好資料之后就能去不動產權登記處進行登記,之后再等拿不動產權證的時候支付對應的費用就能拿到了,不過要核對好產權證的內容是否正確,一旦錯誤后面更改就會很麻煩,也會影響對房屋的使用權。
辦證所需要的文件多而雜,購房者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應該要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明確的需要領取到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準備齊全。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需要開發商蓋章的地方也不要落下;
5、交公共維修金、契稅等費用。
公共維修基金是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代辦收取(部分城市),還有部分城市是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購房者尤其要注意:無論是小區代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重要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辦理產權證時間;
6、提交申請的材料;
7、規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權證。
購房者攜帶房屋管理部門的領取證書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去領取不動產權證書。在這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稅(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在繳納相應費用時,購房者要仔細的核對不動產權證上的信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以及權屬狀態等信息尤為重要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