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意外死亡,其債務應當由繼承其遺產的繼承人承擔。如果無人繼承也沒有遺產,那么債權無法實現。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無需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如果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或遺贈,那么先由法定繼承人償還。超出法定繼承所得的財產價值的部分,再由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償還。
一、丈夫生前所借欠款要還嗎
丈夫死亡前的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則妻子需要償還。如果并未共同債務,妻子繼承丈夫財產則繼承財產范圍內承擔債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二、繼承人需要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嗎
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一般應遵循如下原則:
1、限定繼承原則。
僅以所得積極遺產為限負責清償,超過繼承人所繼承遺產的價值總額,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的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2、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所得遺產償還。
3、繼承人分擔債務原則。即繼承人之間依其得到的積極財產的比例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4、執行遺贈不影響債務清償。
5、債務不得影響預留的份額。
三、繼承遺產要清償債務嗎
繼承遺產需要清償債務,規則如下:
1、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2、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3、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