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增值稅是對增值部分征稅,最終承擔者是消費者,他屬于流轉稅,基是營業收入,是價外稅,也就是說收入不含稅2、一般納稅人按不含稅收入的17%征稅,也就是說你有樣東西賣100元,那么你就要收到117元,其中17元是你應繳納的增值稅,是向購買者收取的,同樣你購買的商品也含稅金,是可以抵扣的3、增值稅是對從事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從事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簡單的講,就是對發生業務的毛利部分按一定比例進行征稅。通常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種4、所得稅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兩種,是對企業盈利部分或個人獲利部分按一定比例征稅。簡單可以理解為,對企業或個人獲得的純利進行征稅。對于經濟特區和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主要就是在企業所得稅方面體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所稱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