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結案標的額是判決書金額,表示訴訟的對象。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不同金額段交納,最低為50元,最高為0.9%。
法律分析
結案標的額是判決書的金額,標的是民事訴訟中予以審理和判斷的的對象,簡單來講就是訴訟的對象。如果是民事訴訟的案件,當事人應當根據判決書履行其相應的義務。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拓展延伸
一審結案后的賠償金額是否與結案標的金額一致?
一審結案后的賠償金額是否與結案標的金額一致,取決于具體案件的情況。在一審結案后,法院會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判定被告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確定賠償金額。結案標的金額是指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的賠償數額。然而,賠償金額可能與結案標的金額不完全一致。這可能是因為在一審期間,原告和被告可能提供了新的證據或辯護理由,導致法院對賠償金額做出了調整。因此,需要具體分析每個案件的情況,以確定一審結案后的賠償金額是否與結案標的金額一致。
結語
結案標的額是判決書的金額,標的是民事訴訟中予以審理和判斷的對象。一審結案后的賠償金額是否與結案標的金額一致,取決于具體案件的情況。賠償金額可能因為新證據或辯護理由的提供而有所調整。因此,需要具體分析每個案件,確定賠償金額是否與結案標的金額一致。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按照不同標準交納,具體金額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三章 簡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五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的民事案件,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三章 簡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條 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
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六章 審判監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的,應當制作抗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