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一次的公積金貸款和第二次的公積金貸款,二者之間沒有時間間隔的限制,第一次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后馬上可以申請第二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一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是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到30年,并不得長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到3年。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