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借款人死亡,借款應當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但是超出遺產范圍的債務繼承人不需要償還,繼承人如果放棄繼承,則也不需要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責任。
二、債務人死亡但是沒有遺產如何解決
借款人死亡后,如果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債務。如果該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并且沒有遺產的,除非其繼承人自愿清償的,否則該債務將無法進行主張。《民法典》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三、人死了網貸還要還嗎
人死了網貸也是要還的。
具體情況如下:
1、借款人死亡的,由借款人的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也就是借款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2、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3、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財產的,其債務由其繼承人承擔;
4、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網貸不還的后果,具體如下:
1、遭遇罰息和違約金;
2、信用受損;
3、被各種手段催收;
4、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
5、情節嚴重者要坐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