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銀行借款人死亡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由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有約定解除條件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約定或者沒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