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的補辦流程:當事人要補辦離婚協議書的,需要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身份證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當事人可將離婚協議書進行復印,并讓婚姻登記機關蓋上公章,離婚協議書的補辦手續即宣告完成,蓋上公章的離婚協議復印件與原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一、夫妻離異房產證過戶需要哪些證件
要辦理離婚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1)、身份證(及復印件);(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一個人可以補辦離婚證不
可以。一方在辦理離婚登記后遺失離婚證的,無需雙方共同去民政局補辦,僅一方去民政局補辦即可。當事人因《離婚證》丟失而要補辦的,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離婚登記查檔證明為在原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處出具的自查詢時間起六個月內的蓋有查檔部門公章的離婚登記查檔證明原件。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頒發。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三、一個人可不可以補辦離婚證
可以。一方在辦理離婚登記后遺失離婚證的,無需雙方共同去民政局補辦,僅一方去民政局補辦即可。當事人因《離婚證》丟失而要補辦的,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離婚登記查檔證明為在原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處出具的自查詢時間起六個月內的蓋有查檔部門公章的離婚登記查檔證明原件。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頒發。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