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債務人去世遺產或債務擔保人能收回。相關法規如下:
1、如能證明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的配偶還款;
2、死者的個人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如果全部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繼承人在用遺產償還后沒有義務替代剩余債務。當然,法律也允許繼承人自愿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債務;
3、借款人無遺產的,由擔保人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可以起訴擔保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