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博士后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才能入站?
博士后出站找工作,與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前求職不一樣,屬于人才流動,只要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即可,不須簽訂三方協議。一般是用人單位給發一個接收函,也就是接受檔案的證明,這樣既可以形成工作約定了,也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個就業意向協議。在博后出站時也只要有這個接收函就能出站的,接收函是用人單位的接收意向的表示,在法律關系上具有要約的屬性。沒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可以在單位所委托的人才市場辦理接收函
二、您好我是北京一名在站博士后馬上出站今天去海淀人力保障局辦理同意落戶證明的時
你好,引進人才配偶隨同調京所需報送材料如配偶在北京有接收單位,可同時辦理調京手續,需報送材料如下:
1、隨調人員北京接收單位出具接收函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集體、民營、私營等單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人才服務中心或上級人事部門蓋章,由中央或市屬單位接收的,需局級以上人事部門蓋章、經辦人簽字,并注明聯系電話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隨調人員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全面工作鑒定及同意調出函
4、隨調人員的學位學歷證、職稱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通知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獨生子女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6、戶口本、身份證
7、單位及個人誠信聲明
8、填寫《引進人才審批表》一式一份。申報單位在申請單位意見處蓋章
9、《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三份,如有子女在“隨遷人員”一欄中注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